2025年新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公布 7月底前发放到位
石榴云/新疆日报讯 7月23日,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布《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》,公布了2025年自治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范围、时间、办法和标准等,调整增加的养老金7月底前发放到位。
自治区人社厅网站截图
据了解,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。调整时间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。
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如下:
定额调整:
凡符合202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,每人每月增加34元。
挂钩调整:
按缴费年限调整。缴费年限15年及以内的,每人每月增加6元;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,在6元基础上,每满一年,每人每月增加1元。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,不含折算工龄),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。
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。按本人2024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(不含冬季采暖补贴、职业年金),每人每月增加0.55%(四舍五入到元)。
倾斜调整:
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。
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,每人每月增发9元;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,每人每月增发15元。
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适当提高调整水平。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5元;三、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10元;五、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发20元。
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,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25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,按平均水平计发。
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将惠及全区近175万名退休人员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人社、财政和社保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,全力以赴抓好落实,确保在2025年7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