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累计金额突破1.19亿元 消费环境持续优化
天山网-新疆日报讯(记者索蓉芝 通讯员阿克玛热丽·巴格达力报道)7月24日,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截至今年6月底,我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已达2337家,累计退货数量63.3万件,退货金额突破1.19亿元。同时,全区培育放心消费承诺企业6697家,覆盖商场、超市、旅游景区等多个领域,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不断完善,消费环境持续向好。
为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,2023年,自治区26个部门印发《关于倡导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》,以“安全、质量、价格、服务、维权”五个放心为核心,明确12个重点领域的经营者需作出“品质保证”“诚信保证”“维权保证”等承诺。在此基础上,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两项地方标准,其中《放心消费承诺工作指南通则》提出5大类54项承诺指标,《放心消费承诺工作指南旅游景区》涵盖7个方面72项指标,为规范承诺单位运营提供了明确依据。目前,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1166家承诺企业居全区首位,吐鲁番市730家承诺企业紧随其后。
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落地见效,成为优化消费环境的重要抓手。早在2020年,自治区便印发《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指引(试行)》,2024年正式出台《自治区线下无理由退货指引》,明确退货条件、流程及最低7天退货时限,鼓励商家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。通过加强统筹推进、规范管理、宣传引导和激励措施,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政策向纵深发展。承诺单位需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退货范围、流程等信息,目前,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488家承诺单位居全区首位,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23家承诺单位位列第二。
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管处处长杨军介绍,我区积极对接全国“消费查”平台,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信息公示。截至目前,已有215家单位在该平台展示企业信息及承诺内容,消费者可通过地区、企业名称等关键词查询,便捷享受维权服务。
从放心消费承诺到无理由退货政策的深化,新疆不断织密消费者权益保护网,既增强了消费者的购物信心,也倒逼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,为激发市场活力、释放消费潜力注入强劲动力。